入籍资格

·         年满18岁(且父母都不是美国公民),如果是男生,拿绿卡时是18岁到26岁的需要有兵役登记证明(我们帮大家查兵役登记记录)。


·         满足5年内至少30个月居住美国(即5年的一半时间,算天数是913天)。
或者与美国公民结婚超过3年(3年内,每次离开美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),美国公民在过去3年一直是公民(有人问如果我绿卡是通过证庇拿到的,但我与一个美国公民结婚了也有三年了,是不是可以考公民了?答案是不可以)。

·         符合中文考试(免英文考)资格的有:1.由于身体残疾或精神疾病原因无法用英文考试的,但一定要有医生填的N-648表格证明疾病的严重程度足已让移民局免英文考;2.提交申请时已经50岁或以上,且以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国居住至少20年或已经55岁或以上,且以永久居民身份居住至少15年。这两种都是要在近五年期间在美国居住符合以上所说1次出境不超过6个月,5年内出境天数不超过两年半。


·         在递交申请的地区至少居住3个月。

·         无重罪包括参与卖淫、贩卖人口及其他刑事犯罪活动,尤其是曾经被判入狱6个月及以上;曾与他人通姦,并导致当事人婚姻破裂;曾经由于道德败坏犯罪或被宣告有罪;曾经两次或以上被宣告有罪,总共的刑期超过5年或以上;曾经由于违反实体法犯罪或被宣告有罪;曾经被刑事拘禁180天或以上;曾经由于赌博被两次或以上宣告有罪;主要收入来源于非法赌博;曾经习惯性醉酒;曾经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等

 

·         无逃税和不抚养孩子行为。